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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的北京车牌怎么执行?
1、该情况下法院可以执行。根据北京法院的显示,北京指标欠债车是指借用他人的京牌指标购买车辆,但未及时还清借款的情况。如果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封、拍卖或者变卖欠债车辆,以偿还债务。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能会对其进行限制消费,直到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
2、胜诉方可以依据法院判决或裁定书,以及执行裁定书,到车辆过户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过户)。此外,法院可以直接向车辆过户登记管理机关发出协助执行函,将车辆过户至胜诉方名下。原车主的旧车牌将被公安机关收回并销毁。
3、法律分析: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设立、变更物权的效力。可以凭法院的判、裁决文书,执行裁定书到汽车过户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过户),法院也可以给汽车过户登记管理机关发协助执行函,将房产过户到申请人的名下。原车主的旧车牌将会被公安机关收回并销毁。
4、北京失信人名下的车牌不能过户。法院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汽车进行扣押、查封等的强制措施,对车辆进行司法拍卖。车牌不是商品,不能当作标的物拍卖,执行手段是拍卖车辆,不会将车牌执行给申请执行人。车辆可以申请办理过户,车牌不能过户,过户车辆会注销车牌。给受让方核发新车牌。
5、不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得知,车牌不是财产,可以执行车辆,不能执行车牌。执行手段是拍卖车辆,不会将车辆执行给申请执行人。如果是在北京,执行时可以带车牌拍卖,拍卖价值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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