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访客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不宜强制执行的判决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几个相关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欠债人怀孕了法院不能执行吗
1、会。欠款人被法院强制执行,但是本人名下没有财产用以偿还债务,但是他爱人名下有财产,法院依法可以查封和冻结。因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是妻子名下,但两人并未离婚,也无其他约定(欠债期间),所以法院会根据查证情况,依法予以冻结和查封。
2、即使男方所负债务是个人债务,但是女的名下的房产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那么法院在强制执行中,也可以对于女方的房产进行处置,但是,也会保留女方财产份额。 夫妻男方欠债女方要还吗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3、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偿还能力,也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依法裁定中止执行。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恢复执行。
4、(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5、如果是后妻的婚前财产,法院就不会执行。如果是婚后财产,就属于你俩婚后的共同财产,在其中就有一半属于你的,那么,这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你这一半财产,法院就可以用于强制执行偿还所欠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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