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访客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超员危险驾驶判决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几个相关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在道路上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员超速的构成危险驾驶罪
刑法修正案(九)11月起正式实施,修正后的刑法条例明确,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这个原本只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约束下的交通违法行为,今后将升级为犯罪。
法律主观:危险驾驶的行为有: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 的;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 危害公共安全 的行为。
危险驾驶是指在道路上危险驾驶机动车,如: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认定准则是:以相关《道路交通法》和《刑法》里的准则认定的。
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校车超载多少构成危险驾驶罪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如果是驾驶营运机动车辆,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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