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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的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1、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这是制作一审刑事判决书的法律依据。A项错误,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应概述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但应写在“经审理查明”一语之前。
2、法律分析: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终结后就刑事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判决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对于所受理的刑事案件,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终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负刑事责任,依法作出的书面处理结论,称为第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
3、被告人的身份事项。在写完公诉机关或自诉人之后,写被告人身份等情况。
4、基本要素 文书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标题包括法院名称、文书名称和案号。正文包括首部、事实、理由、裁判依据、裁判主文、尾部。落款包括署名和日期。
5、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有罪或无罪,构成何种罪名,适用何种刑罚或免除处罚而作出的书面决定。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在整个刑事诉讼活动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它对于及时有效地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维护公民的正当合法权利都有着重要意义。
6、一审刑事判决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依法对侦查、起诉、审理的刑事案件所作出的结论。人民法院制作的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对被告人来说,是关系到生杀予夺、人身自由及政治权利等切身利害的决定书;就第一审人民法院来说,它是代表国家先行审判权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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