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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滥用行使监护权的后果
综上所述,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对于处于父母保护之下的未成年人来讲,法律已详细规定了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这些未成年人的监护权人就是他的父母。
法律主观:监护权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未成人法定监护权人为其父母;可以变更监护权的情形为,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其他规定。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三十五条6868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共同监护权产生的法律后果有任何一个监护人都可以主张对被监护人的监护权,同时有共同的承担对其监护职责。但实际上我们国家法律当中对于共同监护权这个问题并没有做出一个明确的规定,所以是属于法律未作规定的事项。
法律分析:父母在行使监护权时既是在行使权力也是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一方负有对子女进行监护的法定义务。且该义务的性质既属于一种法定权利,也属于一种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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