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访客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判决后又有相同的罪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几个相关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是如何的
1、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2、一般来说,如果再犯新罪的话并罚是这样的:会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然后再把前罪还没有执行完的刑罚与新犯的罪的刑罚一起来进行的,不管是之前的罪还是新犯的罪都是按照《刑法》的法律规定来执行的。
3、刑罚执行完又犯新罪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认定有罪后,看是否符合累犯的条件,如果是累犯的要加重处罚。依据现行法律,刑罚执行完毕后的漏罪,无法数罪并罚。因为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无法撤销,不能先并后减。但法院对漏罪处罚较轻,不会“累犯”处罚。
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的如何处理
1、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应当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
2、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在监狱服刑期间又犯新罪的,可以对犯罪进行审判,法院判决后与前罪进行数罪并罚。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进行处理。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
3、罪犯服刑期间,发现了判决时没有发现的罪行,即发现罪犯还有漏罪应当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首先应当根据该罪行的性质来确定由公、检、法哪一家机关来管辖,即应当由哪一个机关来进行立案侦查。
4、罪犯在服刑期间发现漏罪或新罪,先并漏罪应当先并后减;新罪应当先减后并。既有漏罪又有新罪的,应当先将漏罪进行先并后减得出刑期,再将新罪刑期与前罪还未执行的刑期相合并进行处理。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5、已判刑罪犯发现新犯罪审理程序的处理方式是:重新对罪行重新量刑,将漏罪的量刑与原罪行合并重新计算,先并后减。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检察院有漏罪未起诉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检察院不同意的,法院应当按照检察院起诉的犯罪事实审理判决。
6、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的的情况下,应当对新的犯罪进行判刑,然后将之前剩余的刑期与新罪被判处的刑期加在一起,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总刑期。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刑罚未执行完毕再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
刑罚未执行完毕再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律师解刑罚未执行完毕再犯罪不认定为累犯。
累犯的成立以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犯罪人,并没有刑罚执行完毕,所以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不构成累犯。
所以,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不能构成累犯。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构成累犯吗在假释考验前内再犯新罪的,不能认定构成累犯。
刑罚未执行完毕,再犯新罪,不构成累犯,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并罚。不属于累犯。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律师解缓刑再犯并不构成累犯。累犯是指要对前罪判处的刑罚均已执行完毕的犯罪行为,而缓刑是指原判的刑罚在未执行完毕的情况下,即不存在未执行完的问题,因此,缓刑结束后的新犯罪行为并不能被认定为累犯。
网友咨询:假释与缓刑期间再犯罪是否构成累犯 律师解第一,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不成立累犯,因为刑罚没有执行完毕,此时要撤销假释,数罪并罚;其次,在假释期满后犯罪,可以成立累犯,因为成功的假释就视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各位小伙伴们,我刚刚为大家分享了有关判决后又有相同的罪的知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需要解决,欢迎随时提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