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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刑事判决的效力
1、外国刑事判决在中国主要有两种生效方式:引渡和司法协助。具体情况需根据双边或多边条约、中国法律规定等进行判断。外国刑事判决在中国境内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双边或多边条约。中国与其他国家签订了多项引渡和司法协助的条约,这些条约中明确了对方国家的刑事判决在中国境内的效力。
2、当然能追究。刑法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3、一国法院判决是一国司法主权的具体体现,一国法院判决要发生域外效力,必须经过他国对其既判力和执行力的认可。外国法院判决应做广义理解,不仅包括外国法院就民商事案件所做出的判决、裁定、决定、命令和调解书,还包括外国法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所作判决等。
4、第十条 【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消极承认】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第十一条 【外交代表刑事管辖豁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5、刑法在空间的适用范围,涉及对国内犯(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与国外犯(发生在本国领域外的犯罪)的效力。(二)、对国内犯的适用原则刑法对国国内犯的基本适用原则是属地管辖原则,即一个国家对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人,不管行为人是谁,都适用本国刑法。我国《刑法》第6条第1款是对属地管辖原则的规定。
刑事判决缓刑要符合什么条件
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时,法院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是否能判缓刑,需满足以下条件: 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情节较轻; 有悔罪表现;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
缓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犯罪分子被判处的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罪分子有真实的悔罪表现,真诚悔过自新,确有悔罪表现,不存在再犯罪的危险且宣告缓刑对其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的。
缓刑的适用条件: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犯罪分子,且认罪悔罪,有悔改表现,不再危害社会的。 缓刑的审查程序:法院在宣判前需要对犯罪分子是否符合缓刑条件进行审查,包括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社会关系等。 缓刑的裁定时机:缓刑是在法院判决时一并决定的,不是开庭前预先确定的。
缓刑的适用条件: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适用缓刑的前提条件。从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法定刑来看,刑法上把有期徒刑三年作为衡量轻罪和重罪的界限,三年以下属轻罪范围。这里所说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宣告刑,并非法定刑。
刑事诉讼判决结果有几种
1、若刑事案件事实清晰明确且证据充足,能够根据现行法律准确无误地判定被告人有罪,那么人民法院理应做出有罪判决。如果通过对案件的法律分析与研究,发现被告人确实没有罪过,依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给出无罪的判断和相应的判决。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结果主要包括:对被告人作出无罪判决,且无需赔偿经济损失;虽然被告人不构成犯罪,但需要赔偿经济损失;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且需要赔偿经济损失;虽然被告人构成犯罪,但无需赔偿经济损失。
3、法律主观:刑事诉讼二审开庭的条件: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及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 》第175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4、法院可能的处理结果有延期审理、判决有罪、判决无罪、准许检察院撤回抗诉。
5、从司法实践来看,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可能有四种情形:被告人构成犯罪并应赔偿经济损失。被告人构成犯罪但不赔偿经济损失。被告人不构成犯罪但应赔偿经济损失。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又不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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