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你们知道房屋共有面积判决这个问题吗?如果不了解该问题的话,小编将详细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按份共有人要求依法分割共有财产的判决书,一定要判决书,不要调解书...
1、民事判决书 (2009)杨民四(民)初字第87号 原告沈某 委托代理人汪某 被告林某 委托代理人施某 原告沈某与被告林某按份共有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崔某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沈某及其委托代理人汪某,被告林某的委托代理人施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离婚分割财产按份共有的话当然就是共有人平等的分割,按照婚姻法第39条的相关规定,在离婚的时候,夫妻的共有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如果相关的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当然有权利要求分割该财产,既然是按份共有,按照相应的份额来分割即可。
3、按份共有财产分割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进行分割。难以分割或分割对实物造成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我有宅基地证房子判给别人一半院子是别人的吗?
1、根据“房地一体”原则,有效判决将房屋判给其他人一半,也意味着房屋占用的宅基地也判给了其他人。宅基地证里记载的范围和面积是一个整体,若有效判决未明确特指房屋,则应推断为是整体面积的一半,也就是说应包含院子。
2、如果你家宅基地证上有这一小块,那么这一小块地就已经成为你家的了,按照《物权法》规定的物权以登记产生法律效力,土地登记在谁家名下,就是谁家的土地。
3、离婚后判给女方三间房子。相对院子的使用权也必须归女方,因为房子的使用面积。国家是有规定的。房子前后左右的面积。是应该归房主所有。
4、宅基地的使用人继承或转让,一般服从于房屋的原则,即地随房走原则。老人分割家产处分房子,其子女都有权分割,分得了房产就同时获得了宅基地使用权。
5、有证儿的部分是国家法律承认的。没有证儿的部分应该属于私搭乱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么分作为财产继承来讲是不对的。但是权利和利益共享。长子如果想分有宅基地证的那一部分财产的利益。那么他要拿出没有宅基地证那一部分财产的利益。作为补偿给次子。
被告人只有一套房产可以强制执行吗?
1、法律分析:只有一套房子一般不能被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名下有其他房屋的、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申请人提供居住房屋或同意扣除租金的,可以强制执行。
2、被告人唯一房产可以被强制执行。唯一房产被强制执行具体情况如下: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超出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范围,人民法院可以执行。在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的过程中,对于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在符合一定情形的,是可以进行拍卖、变卖予以执行的。
3、只剩一套房产法院不会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产,法院不会强制执行。原因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如果执行标的系被执行人本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豁免执行。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产,法院会强制执行3。
4、如果符合一定条件,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唯一住房的。尽管最高院关于财产查封规定中对不动产的执行进行了限制性规定,即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但此处“必需的居住房屋”与人们常说的“唯一住房”有很大区别,不可一概而论。
5、对于被申请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一套房产人民法院有可能不会执行,因为根据最高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在强制执行的时候,要保障被执行人及家属生活必须的房子和生活用品,所以,如果这套房产是被执行人及家属生活必需品,法院不能直接强制执行。
6、【法律分析】:只有一套房产符合条件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法院对于被执行人居住权的保障有期限,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可以执行;法院明确居住标准杜绝以保障生存权为由逃避债务,申请人提供居住房屋或同意扣除租金的可以执行。
房产判决书下来有我的份额可还得给,对方面积补偿款法院让7曰内给对方...
你这份材料,应当是确认房产份额归于,你给据现金补偿,司法文书确认的是你的“款项给付”义务,如果你不履行,对方可以强制执行。此时对你产权可能会有的影响是,基于你拒不履行款项支付,也无其他财产,可能会拍卖你的房屋产权。
法院判决一效后,十五天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终审判决后十五天后就可以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待申请通过之后就可以强制执行。但是如果被告对于终身判决不满意要求二审的话,要在二审结果出来之后才能进行申请强制执行。
不可以提前。在法院判决没有生效之前,你是没有理由提前让对方搬出来的。即使你把房钱支付给对方,对方也可以拒绝的。但是,如果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也是可以的,否则你不能强迫对方搬出来。
小伙伴们,上文介绍房屋共有面积判决的内容,你了解清楚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任何问题可以给我留言,让我们下期再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