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本站!本篇文章将分享自首概念和法律后果,总结了几点有关自首的概念的解释说明,让我们继续往下看吧!
怎样才能算是自首?
1、怎样才能算是自首?北京市中迈律师事务所韩大伟律师解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两种,只有满足自首的条件,才能认定为自首。具体来说: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 (1)自动投案。
2、法律分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的,算自首。 由此可见,自首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自动主动向犯罪主管机关投案,并愿意接受主管机关的监管;第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如果仅供述他人的犯罪事实则不构成自首。
3、(3)犯罪人供述罪行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或者其他方式,只要是如实供述全部罪行,就是自首。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构成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的罪刑。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自首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1、如犯罪嫌疑人都不具有以上两款规定的自首情况,但是如实供述出自己罪行的,则可以从轻进行处罚;如果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的有关罪行,避免了其他特别严重后果事情的发生,则可以减轻对其的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2、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3、《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部分犯人自首后依然有判处死刑的可能。如果对自首后的犯罪嫌疑人过于普遍地从宽处罚会产生弊病,与预防犯罪的目的相悖,尤其是对社会危害大的罪名。
4、自首的法律后果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刑法规定了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原则。这是因为自首行为体现了犯罪嫌疑人的悔罪态度和改过自新的愿望,有助于司法机关查明案件事实,节约司法资源。同时,自首也是犯罪嫌疑人对自己行为负责的一种表现,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投案自首和自首的区别
1、投案自首和自首的区别在于定义不同、法律后果不同、认定条件不同。定义不同: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而投案自首则更侧重于犯罪分子的主观意愿和行为,强调的是犯罪分子在被劝说或陪同下去投案的行为。
2、自首和投案自首的区别在于主动性和被动性。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而投案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自首和投案自首都是犯罪嫌疑人为了减轻刑罚而采取的措施,但是它们在主动性和被动性上有明显的区别。
3、投案和自首的区别有:定义不同。投案是指自行前往司法机关报告作案情况。自首是指主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时间不同。投案在前,自首在后;处罚的程度不同。自首的会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是仅投案不能从轻减轻处罚。自首必须具备什么条件自首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犯罪人自动投案。
4、自动投案是一般自首成立的首要条件,也是本质要件。而投案行为不一定满足自动投案的要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的另一要素。投案后不如实供述,不构成自首。相反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能够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也可以被视为自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第一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第二款: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自首的成立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自动投案,即犯罪嫌疑人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而不是被动归案;二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即犯罪嫌疑人必须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不得隐瞒、谎报或歪曲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第67条 2011-02-25 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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