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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追索权期限
1、(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2、支票追索权3天还是6个月:是6个月。追索权是属于票据权利之一。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3、支票追索权期限如下:支票持票人被拒绝付款的,如果是向前手行使追索权的,自被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行使追索权;如果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4、”即你只有在六个月内,才能用支票行使追索权,起诉要求获得相当于票面价值的金额。而你所持支票签发于八个月前,至起诉时已超过六个月,票据权利已经消灭,故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5、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 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6、未出具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票据追索权的行使必须在票据法规定的期限内,并且只有在获得拒绝证明后才能行使;支票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支票的追索权期限
追索权最迟不超过遭拒付后的6个月。再追索权不得超3个月。再追索权又称“代位追索权”,是指被追索人清偿了票据金额、利息以及有关费用后,依据其取得的票据而向其前手继续进行追索的权利。
支票追索权3天还是6个月:是6个月。追索权是属于票据权利之一。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支票追索权期限如下:支票持票人被拒绝付款的,如果是向前手行使追索权的,自被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行使追索权;如果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即你只有在六个月内,才能用支票行使追索权,起诉要求获得相当于票面价值的金额。而你所持支票签发于八个月前,至起诉时已超过六个月,票据权利已经消灭,故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 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未出具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票据追索权的行使必须在票据法规定的期限内,并且只有在获得拒绝证明后才能行使;支票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追索权通知期限几天
1、一般前手的是6个月。如果是票据债务人付款后获得票据权利而再行追索的,则为3个月。行使追索权的期限根据《票据法》第61条的规定,票据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2、综上所述,票据追索权追索的时效是从被拒绝付款之日起的三日内。应书面通知前手。否则由未通知人承担赔偿责任。若是邮寄发出的,以邮寄的时间为准,而不是收到时间。
3、票据追索权期限为三日。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是第二顺序权利,又称偿还请求权利。
4、支票追索权3天还是6个月:是6个月。追索权是属于票据权利之一。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5、票据追索权追索的时效是从被拒绝付款之日起的三日内。应书面通知前手。否则由未通知人承担赔偿责任。若是邮寄发出的,以邮寄的时间为准,而不是收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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